2月12日,深圳科技创新委宣布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治”应急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组织按照悬赏制方式实施。
深圳科技创新委表示,针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尽快尽好地推出抗击疫情的科技成果,实现科学防疫,制定了此方案。深圳科技创新委将依据疫情防治一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方面的需求,包括检测技术、疫苗、药物的治疗机理、预期药效、技术参数等主要研发内容、项目指标,凝练悬赏标的,形成需求列表,与国家、省及其他地区已开展的科研项目做好统筹衔接,产生悬赏标的。悬赏标的以产品和实际效用为导向,不唯论文。
“悬赏制”的资助方式,设置“赛马式资助”、“里程碑式资助”、“事后资助”和“揭榜奖励制”四种资助方式。
1.“赛马式资助”。针对同一悬赏标的,有两个以上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采用“赛马式”资助。同一个项目,参与“赛马”的牵头单位不超过3个。
“赛马式资助”项目立项后,先给予每个牵头单位资助金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首笔经费;按考核时间对考核后决定继续支持的,给予第二笔资助经费,首笔经费加第二笔经费不超过资助金额的70%;项目验收达到付款条件的,给予剩余经费支持;对考核后决定不继续支持的,按“里程碑式”资助情形中的项目中止处理。
“赛马式资助”项目验收不通过的,根据审计结果收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项目成员不计入诚信异常库,不影响项目单位申报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
2.“里程碑式资助”。针对同一悬赏标的,仅有一个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可采用“里程碑式资助”。项目立项初期,先给予资助金额的30%;按考核时间组织专家考核,对通过“里程碑”考核的,继续资助,给予资助金额的50%(首笔资助金额加本次资助金额不超过资助金额的80%);项目验收达到付款条件的,给予剩余经费支持。
对未通过“里程碑”考核的,可申请延期考核,延期考核仍不通过的,项目中止。项目中止或验收不通过的,根据审计结果收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项目成员不计入诚信异常库,不影响项目单位申报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
3.“事后资助”。针对同一悬赏标的,仅有一个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对自筹资金充裕的项目承担单位,可选择“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申请单位立项后可先利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研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深圳科技创新委一次性拨付不限定用途的项目补助资金。项目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成员不计入诚信异常库,不影响项目单位申报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
4.“揭榜奖励制”,深圳科技创新委组织调研检测、疫苗、药物等产品需求,形成悬赏标的,发榜公布,面向全球征集。在规定时间内,有揭榜意向的机构经备案,承诺有关悬赏标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归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所有。对在揭榜截止日之前,最先达到悬赏标的要求的揭榜者给予奖励。奖金额度由深圳科技创新委审定,在悬赏标的中明确。奖金从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揭榜奖励制”项目无需事前立项。
对悬赏所得标的知识产权,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由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授权深圳企业生产;在疫情结束后可拍卖给深圳企业,或作价增资给深圳市国有企业。
据介绍,单个悬赏制科研攻关项目资助强度在一亿元以内的,由深圳科技创新委确定;超过一亿元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为鼓励科研单位加快完成科研攻坚任务,实施提前完成奖励机制。项目在实施周期截止日或揭榜截止日前,达到悬赏标的要求的,每提前一天给予资助金额的1%予以奖励。检测技术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疫苗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治疗药物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