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词都是世代文学中属于韵文的文学形式。要说明它们有什么不同,应当从几个方面来区别。而最主要的是应当从它们的作用来看。诗是运用语言文字的美妙结构,供人们吟咏的;词是运用语言文字的美妙结构,还要能配合音乐,作为某一乐曲的歌词,供人们歌唱的。简而言之,诗和音乐没有关系,而词是依附于音乐曲调的。
但是,我们说:“诗和音乐没有关系”,这句话只适用于唐宋以后。在唐代还不能这样说。因为诗这个字的涵义,在文学史的各个时代,都不很相同。
诗,最早是指《诗经》中那些作品。这些作品,大部分是周代的士大夫和民间的诗歌,形式一般是四言一句,四句一章,三章或四章为一篇。这些诗歌成为古代文学的经典著作,列为六经之一。秦汉时代的人,提到诗,就意味着这部古代的诗选集。因此,在这时期,诗的涵义是《诗》。例如说:“诗三百”,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三百〇五篇作品。这许多诗,在当时都是可以配合音乐,用来歌唱的。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讲,叫作诗,从音乐性的角度讲,叫作歌。诗都是可歌的,歌唱的都是诗。因此,在《诗经》时代,不能说诗和音乐没有关系。
到西汉时代,诗还是专指《诗经》的作品。不过在这个时期,已经没有人歌唱这些作品,它们的曲谱也早已失传。在汉代人的观念中,诗和音乐的关系,逐渐消失了。
屈原、宋玉等楚国诗人,写了《离骚》、《九歌》、《招魂》等楚国风格的诗歌,到了汉代,这些诗歌被称为“楚辞”。意思是楚国歌曲的唱辞。从汉高祖到汉武帝都喜欢楚歌。汉武帝又设置了一个中央音乐机构,名为乐府。从这个乐府中制定了不少曲谱和歌辞,颁布到民间传唱。于是从西汉后期起,诗这个字的涵义变了。它只指四言、五言或七言的文学形式,只能吟哦,而不能配合乐曲,以供歌唱。同时,因为有了“乐府歌辞”这个名称,这个“辞”字便被理解为可以配合乐曲歌唱的文学形式。而它的形式,必须配合乐曲的音节,以决定文字的句式,它不像诗一样,可以全篇是四言、五言或七言的句式。
魏晋以后,诗和歌辞是两种不同的韵文文学形式。诗和音乐没有关系,它不是乐曲的歌辞。歌辞是可唱的,它依附于乐曲,其形式也被决定于乐曲的节奏。
到了唐代,汉魏以来的乐府歌辞已经失传了它们的乐谱,只剩一个曲调名,例如“饮马长城窟”、“东门行”之类。文人所作,都是摹仿古人,并不真有曲谱可以依照。这种作品,虽然仍用汉魏乐府曲调名为标题,其实已不是歌辞。这种作品,后世称为“乐府诗”。把它们划归诗的一类,就说明它们已不能入乐了。
杜甫、李白有许多作品,都用乐府旧题,或自制新的乐府题,如“兵车行”、“新安吏”、“蜀道难”之类。这些诗也并不配入音乐,成为当时的新曲子。因此,它们也是乐府诗。
但是,唐代有许多从西域流传来的歌曲,如凉州、伊州、摩多楼子、绿要等,从玄宗皇帝设置的音乐机构“教坊”中制定乐谱,颁布流行之后,这些新曲子在民间传唱,常常请诗人们配撰歌辞。于是唐诗中出现了大量的以“凉州词”、“伊州歌”、“乐世词”之类的诗题。而这些诗最初几乎都是七言绝句。这些作品,从形式看,是唐代的律诗。从题目看,从它们的作用看,是新的乐府歌辞。这样,又不能说诗和音乐没有关系了。
现在,我们要注意,汉魏时期用“楚辞”、“歌辞”的“辞”字,在沈约《宋书》中,大多已被简化为“词”字。唐代的“凉州词”,实在就是凉州曲的歌辞,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谓唱词。这是音乐题目,不是诗题。而这个词字,就成为“诗词”的“词”字的起源。
中唐以后,诗人为乐曲配歌词,不再用单调的绝句诗,而稍稍照应到乐曲的节奏,改用三、五、七言混合的诗体。这种诗称为“歌诗”,意为可歌唱的诗。这个名词,反映出当时已认为诗本来是不可歌唱的,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诗体,它可以作为唱词了,故名之曰“歌诗”。但是,歌诗的形式,和五、七言诗的形式还相去不远。例如李贺的诗集名为《李贺歌诗编》,他的诗和李益的诗在当时都曾谱入歌曲,流行于歌坛。但他的诗的形式与音节,还没有离开古体或律体诗。同时另外有些诗人,完全依照曲调的节奏来造句配词,例如白居易、刘禹锡的《望江南》,温庭筠的《菩萨蛮》,这些作品,当时还称为“长短句”。这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名词。从形式来讲,它们不是句法一致的作品,而是句法不一致的作品。它们已不像是诗,故不说它们是诗。但它们还属于诗的新品种。
长短句发展到五代时期,从《花间集》叙文中,我们知道它们称为“曲子词”。到了北宋,这种文学形式,已经和诗完全脱离关系而独立了。但它们被称为“长短句”、“曲子词”,或“乐府歌词”,到南宋时期它们才被定名为“词”。这个词字,从此成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的名称,它与诗分开了。
从此以后,诗与词的第一个不同处是:诗只能吟哦,不能作为乐曲的歌词。而词是依靠乐曲来决定其形式的。
诗与词的主要的不同点既已明白,词字的来历也已弄清楚,接下去要说明的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都是小事情了。例如,关于形式,唐代以后,直到今天,诗的形式没有变。不外乎五、七言古体、律体二种。词则每一个曲调有它自己的句式,各各不同,只能以长短句这个名词来概括。从唐五代到北宋初期,词都是篇幅较短的小令,每首不过几十个字。从北宋中期以后,发展成为慢词,每篇有长到一百多字的。
词最初只用于酒楼歌席上妓女的歌唱,歌词的内容只限于伤离、怨别、春感、秋悲之类。因此,除了标明曲调名之外,别无题目。从苏东坡起,扩大了词的内容,需要有一个题目来概括词意。于是,词有两个题目,第一个题目是词调名,第二个题目是词题。例如“忆旧游,寓毗陵有怀澄江旧友”,这是张炎的词。“忆旧游”是词调名,“寓毗陵有怀澄江旧友”是词题。第一个题目等于汉魏以来乐府歌辞或乐府诗的题目。但当时并不需要有另外一个说明内容的题目,因为曲调名本身说明了内容。例如“从军行”,是曲调名,而这首歌辞的内容也必然是与从军有关的。早期的词,也是如此,调名和歌词内容是一致的,后来歌词内容离开了调名的含义,就有另加一个题目的需要了。
在用字的声韵方面,诗与词也大有不同。诗的调和声音,要求分清平仄。凡是应当用仄声字的地方,可以用去声、上声或入声字。词的声音要求更严。它不但要分清平仄,还要分清四声。有些词调,该用仄声的字,还要区别去声和上声。该用去声的地方,不得用上声。不能因为去上同属仄声而混用。
至于押韵,词也比诗的韵法繁复。一首七言绝句诗,二十八字,只用一个韵。但一首小令词,例如《荷叶杯》,只有二十三字,却有三个韵。韵法的变化,各个词调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