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减肥?肥胖诊疗指南强调:严格把握适应证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我国首部肥胖症多学科诊疗指南《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显示,近年来,我国超重和肥胖人群的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作为慢性疾病中的独立病种及多种慢性疾病的重要致病因素,肥胖症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我国第六大致死致残主要危险因素。

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中国成年人超重率为34.3%,肥胖症患病率为16.4%。超重和肥胖症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性别差异,北方地区普遍高于南方地区,男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比例均高于女性。

世界卫生组织将肥胖症定义为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异常或者过度脂肪蓄积。在我国,体质指数(BMI)是评估全身性肥胖的通用标准。BMI达到或超过28kg/m2即为肥胖症。为进一步指导临床诊疗,根据肥胖症国际分级标准及亚洲人群特征,建议将BMI进一步分级为轻度肥胖症(28.0~32.5kg/m2)、中度肥胖症(32.5~37.5kg/m2)、重度肥胖症(37.5~50kg/m2)和极重度肥胖症(≥50kg/m2)。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减肥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达到减肥目标,市场上涌现出了各种的“减肥神器”。

据报道,大量虚假标签的口服减肥产品冒充真正的司美格鲁肽,在电商平台上泛滥。这些产品多不含司美格鲁肽或GLP-1,而是利用这些名词进行宣传,成本低廉,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同时,还有违法者在网上售卖未经审批的司美格鲁肽原料和针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国内获批的司美格鲁肽来自丹麦的诺和诺德公司,用于治疗糖尿病,其口服款于今年1月获批,是国内目前首个及唯一获批上市的口服GLP-1药物,需要处方才能购买。但电商平台上,“口服司美”“GLP-1活性胶囊”“司美纤体饮”等“冒牌司美”层出不穷。

冒牌药非法获取暴利,而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成分更会损害消费者健康。西布曲明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会增加罹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年,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资名单(第一批)》,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然而,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有关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看待减肥问题,不可盲目追求瘦身效果,更不能轻信非法减肥产品的宣传。管住嘴、迈开腿,减肥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饮食和锻炼来实现,而不是寄希望于含有禁用成分的减肥产品。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广告,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

《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强调,近些年来,减重药物的研发进展迅速,尤其是以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ucagon-like peptide-1receptoragonist, GLP-1 RA)为基础的新型减重药物不断问世,减重效果也不断提升。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应用药物治疗肥胖症应该严格把握适应证,规范使用,需要在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有无禁忌证后方可起始应用,同时在使用药物减重的过程中也需要定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规律随访,监测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根据情况适时34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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