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云龙县诺邓镇诺邓村

云龙县城诺邓镇东北7公里外的诺邓村是云南最古老的、历久未变的村邑名称,自唐代南诏时期以来该名一直没有改变,故被称为千年白族村。它是滇西北地区年代最早的盐业经济重镇。据史料记载,云南井矿盐业在秦汉时期就已产生,汉武帝于公元前110年地设置比苏县,古白语“比苏”即“出盐地”意思,从西汉至南北朝时期,比苏县一直存在。唐初,姚州都督府尹州下领“盐泉”等五地,“盐泉”即诺邓井是可能的。唐天宝间,南诏政权置剑川节度,成书于公元863年的樊绰《蛮书》中有:“剑川有细诺邓井”的记载。公元1383年,明政府设云南四提举司,其中“五井盐课提举司”治所即诺邓,提举由中央政府委派。诺邓村自古以来的发展演变完全赖于盐业经济的兴衰,南诏时期“细诺邓井”盐业生产已具备了相当规模;到明朝中后期,仅五井提举司年上缴中央政府的盐课银就达38000多两。由于盐业经济发达,诺邓村一度成为滇西商业中心之一,而建立在生产、流通基础上的繁荣又极大地推动着当地社会文化生活的发展,清代,诺邓的科举中“进士”有二,举人五人、贡生和秀才则不胜枚举。诺邓古村见证了历代王朝在云南的变迁,目前它还保留着滇西地区最古老、最集中、最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和明清文化遗踪,现存一百多座依山构建、形式多变、风格典雅的古代民居院落,有玉皇阁、文庙、武庙、龙王庙、棂星门等明清时期的众多庙宇建筑和盐井、盐局、盐课提举司衙门旧址以及驿路、街巷、盐马古道等古代建筑,还有200余株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有10000余件散落在民间的古董、文物、字画牌匾、古老家具什物,另有洞经花灯音乐、传统工艺美术、节会庆典活动及传统规矩礼道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

诺邓古村于2002年1月获授“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05年8月列为“云南省开发建设型旅游小镇”,当年9月被评为“中国最具旅游价值的古村落”;2007年5月31日,诺邓村被授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当年11月又被评为“中国景观村落”;2013年4月获授“云南30佳最具魅力村寨”;2013年5月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