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一、城市概况

敦煌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交界处,1987年撤县设市,隶属酒泉市,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其中绿洲面积1400平方公里,辖9镇,总人口20万人。市域平均海拔1139米,年降水量42.2毫米、蒸发量2505毫米,属典型暖温带干旱性气候。有中国“旱极”之称。

自汉武帝凿空西域,“据两关、列四郡”始,敦煌已有2100多年历史,境内敦煌现存文物点265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包括汉长城认定的共124个文物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共29个文物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共81个文物点),未核定不可移动文物点30个。其中,莫高窟是全世界符合世界文化遗产全部“六项标准”的两处文化遗产之一。2014年6月22日,玉门关(汉长城)和悬泉置随“丝绸之路”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9月,以雅丹地貌、鸣沙山·月牙泉为主体的“中国敦煌世界地质公园”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名录。1986年,敦煌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历史沿革

敦煌在历史上作为国都、郡治、州治、都督府治、县治而发展,后又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而荒颓。从西土沟遗址结合玉门市火烧沟文化遗址发现的青铜器、玉器、金银器以及墓葬人殉和大量牲畜随葬的情况看,敦煌地区在距今3700年左右,已是父系氏族末期和阶级社会初期。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始建敦煌郡城,公元后元元年(前88年)设立敦煌郡,唐武德二年(619年)改郡为州,遂名沙州城,元代设沙州路,明代设沙州卫,城址一直延续没有迁移,到清雍正四年(1726年)因洪水废弃沙州旧城,修建了新城。隋唐时期,敦煌始终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唐贞观之后,逐渐进入了盛世,但宋中叶以后,为西夏所据,明代闭关不与西域交通,一直到清,西路再通,又成为通往新疆的要道。1949年9月28日,敦煌和平解放。同年10月7日,成立敦煌县人民政府,隶属酒泉分区。1987年9月28日,改为县级市,隶属于酒泉市。

三、历史文化街区情况

南仓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敦煌县城内西域路以南,沙州南路以东。保护范围总面积5.2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面积2.78公顷。街区整体格局呈“一字型”,街巷走向均为南北向。现存省级文保单位1处——敦煌南仓,是我国保存最完整、结构最齐全的清代粮仓,对研究敦煌清代仓储建筑形制和布局等具有很高价值。南仓历史文化街区是敦煌县城内所保存的唯一一片未被洪灾破坏的历史格局完整、居住氛围真实的传统居住街区,对研究敦煌历史脉络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北台历史文化街区是1979年由政府指导的灾后重建片区,位于敦煌县城乐园巷南侧,祁连路东侧。保护范围总面积5.8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44公顷,建设控制带范围总面积3.37公顷。街区空间布局呈“工字型”,延续了地方传统空间布局形式。现存县级文保单位1处——北台遗址,对考证敦煌县城四至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街区内部现存9处按照敦煌粮仓形式建造的传统民居,对研究敦煌地方特色传统民居具有一定的价值。北台历史文化街区是灾后重建片区的代表,对研究敦煌灾后再生的发展历程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