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郏县冢头镇

郏县冢头镇于2010年7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一、历史文化名镇概况

冢头镇位于河南省中部,始建于汉朝,是郏县“三大古镇”之一,汉文化深厚,历史久远,商贸繁荣,人杰地灵,素有“小上海”之美誉。总面积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67公顷。全镇辖35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5.9万口人,是河南省确定的“中心镇”之一,是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冢头镇境内现存至今完整保存着明清商贸一条街和许多明清时期的住宅院落,这些建筑结构严谨,气势恢宏,石刻、木刻、砖刻工艺精巧,建筑群文化内涵丰富,地方特色明显,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二、历史文化建筑

冢头镇历史文化保护区占地面积4.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占地面积为4.2平方公里。全镇范围内所有的文物、古迹进行登记造册、挂牌维护等工作,已经登记建档的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53处。冢头镇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处。冢头镇有历史文化街区5条,主要以明清古街为主。历史建筑沿街而建,传统建筑较多、共保存有明清古建筑7000余间和汉代古建筑100余间,文物古迹较丰。

冢头镇有历史传统建筑:建于明嘉靖十三年的蓝河七孔石桥,建于清康熙年间的秦都司宅第,建于明万历年间的解学士故宅,建于清咸丰年间的刘思和宅,建于清嘉庆年间的高云章宅,建于明朝崇祯年间的崔家宅院、祠堂,南寨门外蓝河北岸的大王庙,石佛寺等。其他古迹:纪信冢、薄姬冢、

明代古战场——柿园大战、天地庙、十方院等。

冢头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茶文化源远流长。原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葛纪谦先生主编的《中原民俗》一书中称冢头的茶馆是“中原茶文化的活化石”。冢头镇的铜器舞源远流长,每到节日,乡亲们都要打铜器庆祝,铿锵有力,还有狮子舞、竹马旱船、高跷等一起出动,人流如织。

三、建筑历史文化特色及价值评估

(一)建筑特色

冢头镇至今仍保存着明清商贸一条街和许多明清时期的住宅,“秦都司宅第、“解学士故居”、“高云章宅”、“刘思和宅”、“崔家祠堂、宅院”等商贾铺面、大户人家的宅院,共有房舍2000多间,整个建筑群结构严谨,气势恢宏,石刻、木刻、砖刻工艺精巧,通过这些建筑,可看出明清时代的建筑风格。

1、建筑规模:冢头镇现存大量明清时期的传统建筑,在历史街区、古街道、水系、环境风貌等方面基本保持了传统格局,在面积上形成了一定规模,这种历史建筑群得以保存至今并基本完好是非常难得的。

2、建筑布局:从建筑布局和建筑形式看,布局以北方四合院形式为主,街道两侧为低商二层楼房。建筑多为砖木小青瓦房,属于典型的明清时期四合院建筑,所有的建筑沿中轴线对称而建。

3、建筑材料:房屋墙体采用“里生外熟”的砌筑方法,里为土坯,外为青砖,中连跋石,坚固一体。地基为红石精雕细琢垒砌,青石铺门。

4、雕刻工艺:冢头镇传统建筑群的木雕、石刻工艺,与文物古迹相得益彰,具有独特的历史艺术家之。有方形、圆形、古钱币形石窗,有透雕镂花木门窗。木雕包括飞禽走兽、人物画鸟等,表现在门、窗、沿、檩等,无处不在,往往多种工艺并用,工艺细腻,精湛华贵。

(二)价值评估

1、历史价值:冢头镇传统建筑规模宏大,类型独特。这些建筑从明代一直延续并保存至现在,为我们研究明清时期建筑提供了极好的实物资料,具有极高的建筑史学价值。而且这些建筑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对研究中原地域文化和建筑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2、艺术价值:冢头镇环境优美,具有典型的中原乡村居住环境。建筑布局严整,体现了民间朴素的审美价值,具有较高的民俗价值。此外,密布于建筑各处的木雕、石刻等,手法多样、雕刻精湛、栩栩如生,艺术价值极高。

3、科学价值:冢头镇的传统建筑是中原民居的代表,不仅集中反映了中原民居的布局、结构、构造,而且具有独特的底层商业经营功能。

4、研究价值:冢头镇现有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多处,大部分保存着创建时期的原有风貌,迄今为止中原地区发现的保存完好的古代街区之一,研究明清时期建筑的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