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先行先试全面实行林长制的省份之一。
《意见》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监督考核在省、督促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县、组织实施在乡、保护发展在村”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深化系统治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保护发展机制。
《意见》明确,按照三步走的部署,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加快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