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学问之趣味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仅有个0了。我以为: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命便成沙漠,要来何用?中国人见面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近来作何消遣?”这句话我听着便讨厌。话里的意思,好象生活得不耐烦了,几十年日子没有法子过,勉强找些事情来消他遣他。一个人若生活于这种状态之下,我劝他不如早日投海!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运动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样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趣味吗?输了怎么样?吃酒趣味吗?病了怎么样?做官趣味吗?没有官做的时候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象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要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列的几项: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佛典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问我这水怎样的冷,我便把所有形容词说尽,也形容不出给你听,除非你亲自嗑一口。我这题目——学问之趣味,并不是要说学问如何如何的有趣味,只要如何如何便会尝得着学问的趣味。

诸君要尝学问的趣味吗??据我所经历过的有下列几条路应走:

第一,“无所为”(为读去声):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是“无所为而为”。凡有所为而为的事,都是以别一件事为目的而以这件事为手段;为达目的起见勉强用手段,目的达到时,手段便抛却。例如学生为毕业证书而做学问,著作家为版权而做学问,这种做法,便是以学问为手段,便是有所为。有所为虽然有时也可以为引起趣味的一种方便,但到趣味真发生时,必定要和“所为者”脱离关系。你问我“为什么做学问”?我便答道:“不为什么。”再问,我便答道:“为学问而学问”;或者答道:“为我的趣味。”诸君切勿以为我这些话掉弄虚机;人类合理的生活本来如此。小孩子为什么游戏?为游戏而游戏;人为什么生活?为生活而生活。为游戏而游戏,游戏便有趣;为体操分数而游戏,游戏便无趣。

第二,不息:“鸦片烟怎样会上瘾?”“天天吃。”“上瘾”这两个字,和“天天”这两个字是离不开的。凡人类的本能,只要那部分阁久了不用,他便会麻木会生锈。十年不跑路,两条腿一定会废了;每天跑一点钟,跑上几个月,一天不得跑时,腿便发痒。人类为理性的动物,“学问欲”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种;只怕你出了学校便和学问告辞,把所有经管学问的器官一齐打落冷宫,把学问的胃弄坏了,便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不愿意动筷子。诸君啊!诸君倘若现在从事教育事业或将来想从事教育事业,自然没有问题,很多机会来培养你学问胃口。若是做别的职业呢?我劝你每日除本业正当劳作之外,最少总要腾出一点钟,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一点钟那里不消耗了?千万别要错过,闹成“学问胃弱”的证候,白白自己剥夺了一种人类应享之特权啊!

第三,深入的研究:趣味总是慢慢地来,越引越多;像到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假如你虽然每天定有一点钟做学问,但不过拿来消遣消遣,不带有研究精神,趣味便引不起来。或者今天研究这样明天研究那样,趣味还是引不起来。趣味总是藏在深处,你想得着,便要人去。这个门穿一穿,那个窗户张一张,再不会看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如何能有趣味?我方才说:“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嗜好两个字很要紧。一个人受过相当的教育之后,无论如何,总有一两门学问和自己脾胃相合,而已经懂得大概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预备的。请你就选定一门作为终身正业(指从事学者生活的人说)或作为本业劳作以外的副业。(指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说)不怕范围窄,越窄越便于聚精神;不怕问题难,越难越便于鼓勇气。你只要肯一层一层的往里面追,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四,找朋友:趣味比方电,越摩擦越出。前两段所说,是靠我本身和学问本身相摩擦;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时会停摆,发电力便弱了。所以常常要仰赖别人帮助。一个人总要有几位共事的朋友,同时还要有几位共学的朋友。共事的朋友,用来扶持我的职业;共学的朋友和共顽的朋友同一性质,都是用来摩擦我的趣味。这类朋友,能够和我同嗜好一种学问的自然最好,我便和他研究。即或不然——他有他的嗜好,我有我的嗜好,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我和他常常在一块或常常通信,便不知不觉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来了。得着一两位这种朋友,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我想只要你肯找,断不会找不出来。

我说的这四件事,虽然象是老生常谈,但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曾会这样做。唉!世上人多么可怜啊!有这种不假外求不会蚀本不会出毛病的趣味世界,竟自没有几个人肯来享受!古书说的故事“野人献曝”;我是尝冬天晒太阳的滋味尝得舒服透了,不忍一人独享,特地恭恭敬敬的来告诉诸君。诸君或者会欣然采纳吧?但我还有一句话: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

(原载于1922年8月12日《时事新报·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