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把总署

汛把总署位于洪江区沅江路育婴巷3号,地处洪江古商城中心位置,为一级旧军事武装组织,是一座单进三开间木质穿斗式构架建筑,一进两层,天井围在中央,使房屋的通风、采光效果极佳。建筑坐南朝北,单檐重屋,东边为配房和侧天井,东南角建有晒楼,主天井围在中央,有“四水归堂”之意,通风和采光效果极佳,四周还刻有“对天勿欺”,“居仁由义”等字句,其建筑用料讲究,斗拱造型,结构布局科学合理,门罩向外突出,建筑风格独特,装饰由繁入简,木刻工艺精湛,构思巧妙,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充分体现了我国南方民居建筑艺术之极致,对研究南方建筑艺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汛把总署于清雍正六年(1728)朝廷修建,当时由靖州协管辖,驻把总1员,防兵51名。民国期间,汛把总署废除,此屋由商人徐永昌买下,将二楼改造,回廊封闭,由原来的右边单楼梯,改为左、右双楼梯。1958年7月,该屋收归房产公司管理,由市民租住。

洪江,自古是驿站,是商埠,历史上从未设置过政府组织,为武装监管区,自宋元祐五年(1090)置洪江砦始,历朝在此均设有武装军事组织,为洪江商业经济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汛把总署就是历史上武装军事组织的典型代表。建筑形式既兼有徽派民居模式,又具有沅湘特色,外围砖墙,木雕工艺精湛,地面青石板铺就,整个建筑的历史风貌和造景特色别致,又地处洪江古商城中心位置,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研究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汛把总署自修建以来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从古至今辖区居民每晚都安排专人喊“土喇叭”防火防盗。保护范围:以汛把总署外墙基为起点东至22米处,南至15米处,西至30米处,北至32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