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1,风流2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3

醉月频中圣4,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5

注释:

1 夫子:对男子的尊称。

2 风流:指儒雅潇洒的风度和超然不凡的才华。

3 红颜:指年轻时期。轩冕:卿大夫之车服,代指官位爵禄。弃轩冕:谓鄙弃功名富贵。白首:谓年老。卧松云:指隐居山林。作者同时所作《春日归山寄孟浩然》诗云:“朱绂遗尘境,青山谒梵筵。”与此意同。

4 中(zhònɡ)圣:醉酒。

5 高山:喻人德行。《诗经·小雅·车辖》:“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曾用此二语赞美孔子。徒此:只有在此。揖:作揖,表示敬意。清芬:喻德行高洁。二句谓浩然德行高洁,不可企及,只有在临别时表示崇敬之意。

赏析:

在这首诗里,誓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却对身为布衣的孟浩然倾心仰慕,岂不怪哉?怪也不怪,盖有深契在焉。君子同心,达人同志,鄙弃轩冕,此其同也。“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二句,高度概括了孟浩然的一生,可谓精确而形象。李白所敬仰的,正是孟浩然终身隐居不仕的高洁情操。浩然好饮,太白更好饮。浊醪识妙理,酒中存真趣。李白醉酒傲岸,可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饮中八仙歌》)。浩然醉酒,可将功名利禄置之脑后。王士源《孟浩然集序》云:山南采访使韩朝宗约浩然同赴京师,欲荐之于朝,俾为颂诗,但浩然却因会友酣饮而失约,“或曰:‘子与韩公预诺而怠之,无乃不可乎!’浩然叱曰:‘仆已饮矣,身行乐耳,遑恤其他!’遂毕席不赴。由是间罢,既而浩然亦不之悔也,其好乐忘名如此!”诗中“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云云,正指此类情事。“不事君”与“弃轩冕”,原是同一回事。一再强调,可见李白用意所在。而谢榛谓其“两联意重,法不可从”,讥为“兴到而成,失于检点”(《四溟诗话》卷三),此胶柱鼓瑟之论,太白诗仙,岂斤斤于格律成法哉!浩然之“好乐忘名”,与太白之“唯有饮者留其名”(《将进酒》),原是同一怀抱,惺惺惜惺惺,难怪李之于孟如此倾心折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