颊川石桥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颊川石桥位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年代为明、清。
2015年6月23日,颊川石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门街道:龙门街道地处平原县城,为县政府驻地,辖区东起京沪铁路,西至马颊河,南与桃园街道相接,北与三唐乡相邻。总面积37.8平方公里,耕地1657.9公顷,辖17个居民社区,29个行政村,人口6万人。因辖区内有“龙门”遗迹而得名。
历史
今平原县夏代为爽鸩氏之墟,西周为齐地,周成王讨蒲姑之乱后为齐西境之下邑。以平原为名始于春秋齐国之平原邑。秦置平原县。当时…… 龙门街道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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