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基本理清本底数据

日前,《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从全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办公室获悉,浙江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在全面收集资料、有序清理数据库基础上编制出矿区国情调查本底数据库等,基本理清了资源本底数据,外业调查整体完成率48%。

浙江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于2020年1月启动,此次调查共涉及65个矿种,需调查矿区1129个、矿山1827个。浙江矿产国情调查主要有四方面做法。一是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浙江省将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数据报送”“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等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共同实施。

二是制定省级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有效组织矿产国情调查工作。明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战略性矿产成果编制提交,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浙江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任务。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建调查机构,由浙江省地质调查院负责具体实施,10家省内外地勘单位共同承担调查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先后培训270多人。

三是开展内业整理,整合矿区,理清国情调查本底数据。浙江矿产国情调查全面收集资料,清库时分门别类对矿区、矿山等信息作了梳理,依据评审备案信息、采矿权数据库、开发利用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矿产地数据库等进行综合梳理,查漏补缺,取得最新、最翔实的数据。同时,浙江省按统一规划、统一开发、适度合并的原则对现有矿区进行了整合,确定本次需调查矿区(调查单元)1129个、调查矿山(调查对象)1827个。编制了浙江省矿区矿山分布图,形成了调查单元、调查对象梳理情况一览表以及矿区国情调查本底数据库、生产矿山国情调查本底等调查清单。

四是规范储量年报编制,夯实基础。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及储量年报编制由政府出资,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信息通过“浙江省地矿综合监管系统”与税务部门共享。同时,纳税信息也记入采矿权人信用档案,建立了联动机制,实施联合监管,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较规范,确保了储量年报质量,夯实了国情调查的基础。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完成矿产国情调查内业工作。已完成矿区调查488个,总体完成率48%。(记者丁全利 张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