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举措做好古村落保护利用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月度专题协商会。会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提出,将结合安徽实际,在规划、引领、管控和土地政策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做好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古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不仅是对历史根脉的尊重,更是对中华文明的继承。为此,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空间规划、引领及管控。一是保护优先,各地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查明古村落资源并划定保护区域。二是整体规划,为合理利用提供规划依据。各地要整体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三是在规划编制中要结合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合理布局旅游产业用地,细化相关旅游设施的配套设计标准。四是为古村落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各地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包括旅游在内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同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用地政策上支持乡村旅游。针对利用自然景观、农牧渔业种植、养殖景观发展旅游的项目,用地不进行征收,也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针对仅在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建设永久设施等情况下,可不办理农业用地转用审批;针对旅游项目线路长、站点多,用地零散的特点,允许旅游项目组合搭配打包在一起,办理用地手续;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村庄集体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记者 洪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