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言墓 刘德言墓为安福县文物保护单位。 刘德言墓位于安福县寮塘乡小水村。 2002年5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02]33号)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前10米左右后各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 延伸阅读: ·安福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