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然资源厅保障重点项目砂石供应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综合施策保障建筑用砂石资源供应的通知》,提出了服务保障砂石资源供给的多项政策措施。

砂石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最基本、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2017年以来,四川省砂石资源供应紧缺、价格波动,影响了交通、能源、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如何做好砂石资源供给保障,成为摆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课题。

四川厅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将砂石资源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下放到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砂石资源“净采矿权”出让;支持辖区内砂石矿山企业分区、分类、有序复工复产,保障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后的砂石需求;优化开发布局,强化规划保障,提前谋划和合理制定砂石出让计划,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支持砂石资源贫乏地区与资源富集地区加强对接,统筹考虑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砂石资源保障;鼓励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有效改变当地砂石资源开发“小、散、乱”的状况,促进现有砂石采矿权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开发规模等。

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建设成本,四川厅提出,涉及以下4种情形的不设采矿权,不办理出让登记,项目自用部分外剩余的砂石资源,由县级政府统筹后依法依规处置。一是机场、铁路、公路、水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利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二是采矿权人在批准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许可有效期内依法回收利用其尾矿资源和废石废碴的;三是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修复工程及其他需整体修复的工程项目综合利用砂石的;四是综合利用地质灾害治理、河道疏浚中产生的砂石。

同时,四川厅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砂石资源采矿权市场竞买,定向限价保障重点交通、水利等项目砂石供给。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生态搬迁涉及集中安置的民生工程所需砂石资源,可在资源赋存条件允许、专项供应的前提下,就近设置开采区块,最低开采规模为每年7.5万立方米,并依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