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加快推进山东省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探索促进科技成果在山东省转化的科技金融新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0〕 6号)(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山东省实际出发,重点从上市辅导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围绕科技型企业上市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一是制定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筛选标准,从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建立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对库内企业进行分类辅导培育,重点从培育库中优选一批标杆企业,进行“一对一”专业化服务辅导。

二是采取“一事一议”“专事专议”的形式,在企业开展重大创新研发、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等方面,对培育库标杆企业提供创新链关键环节的一系列支持,鼓励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集成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落实入库企业税收优惠、鼓励和引导银行对入库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入库企业的投资引导作用、对成功上市企业进行财政补助等几项措施,共同培育支持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