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运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依托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打通湖北科技中小型企业技术需求与全国科技人才的对接通道,选派科技专员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服务湖北企业,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院所以及新型研发机构为技术依托的政产学研用合作长效机制。
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意在实现“四个一”目标:培养一批接地气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解决一批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应用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专员需要具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意愿,具备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且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高等学校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由国家举办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实验室、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中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博士。
《通知》明确了具体进度安排:2020年12月底前,湖北省科技厅组织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平台(jhsb.hbstd.gov.cn:9800)填报技术需求信息。2021年2月底前,企业与科技人员就技术解决方案、技术服务内容进行沟通对接。对于双方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企业已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且符合企业技术需求类别的,经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通过后给予立项,科技部使用专项经费给予企业资助。其中,资助项目数量300项左右,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高于技术开发合同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仅限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