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省级科技研发专项、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中原院士基金中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
《意见》提出,项目经费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在预算定额内,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以及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
河南省将如何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意见》明确,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纳入科研诚信管理。管理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活动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代表研究团队承诺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记者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