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建军: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经济意义,也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政治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起点,标志着“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既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经济意义,也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政治意义。

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省情实际,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振兴,全面加快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

乡村振兴,人的振兴是关键。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艰苦奋斗教育,把解决发展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一起抓,唱响听党话、跟党走的主旋律,保持勤劳致富的精气神,激发自信自强的内生力,培养新型农牧民,鼓励各类人才主动投身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让乡村振兴真正围绕人、依靠人、为了人。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支撑。要挖掘青海比较优势,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打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这张牌,围绕“标准技术品牌服务、良种良技良法良方、数量质量规模效益”做文章,让更多“青字号”有机农畜产品走出高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是牵引。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尊重规律、从容建设,发挥“百乡千村”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探索乡村环境整治模式,外修颜值,内修气质,让高原乡村真正体现生态美、环境美、自然美。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抓手。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新乡贤、妇女半边天和青年突击队的积极作用,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时代新风,培育良好家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让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乡村振兴,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要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压实“一把手”的责任,省级谋全局、议大事、强保障,市州抓规划、做协调、督落实,县级当好“一线总指挥”,乡镇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村党组织书记动员群众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构建上下贯通、真抓实干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让各级党组织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心骨。(王建军 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本文由人民日报记者刘成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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