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需要金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蓬勃发展,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服务持续创新,为推动“三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金融大有可为。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回归本源,深耕本土,专注主业,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的战略定力,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督导,不断提升服务“三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同时,进一步有效发挥三农事业部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的专业化水平。

增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将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为金融机构带来重大发展机遇。要聚焦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强化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打好种业翻身仗、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程、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任务,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持续增长、乡村振兴贷款占涉农贷款比重持续提升,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聚焦“三农”领域短板,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助力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质量水平,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把服务产业振兴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富民乡村产业信贷投入,特别是着力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渠道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切实把乡村特色优势资源转化为农村经济增长优势资源。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加大对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在信贷投放、合理续贷等方面给予倾斜,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供有效金融助力。

创新手段破解农业农村融资难题。当前,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依然突出。破解农业农村融资的难点堵点,要加大涉农信贷产品创新,深入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面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开展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逐步提高首贷、信用贷比重。对接跟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与担保、保险、评级评估等机构多方合作,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创新融资服务模式,积极拓展农村抵质押品范围,更好地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增强农村地区市场主体的融资能力。

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在银行网点乡镇“全覆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网点、便民服务站等金融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手机银行、互联网金融全面向乡村普及,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乡村延伸。以赣州、吉安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制定发展战略,强化考核激励,推动信贷资源不断向普惠金融领域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发展线上业务,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农村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升。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服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设立衔接过渡期的政策要求,加大对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过渡期内保持对脱贫地区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地区产业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精准帮扶,确保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作者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原标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