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岭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海南尖岭省级自然保护区1981年9月25日经海南行政区公署(海行[1981]151号文件)批准成立。人员编制9人;2012年经海南省政府(琼编办[2012]241号文件)批准更名为海南尖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机构级别正科级。地处东经110°11′26″–110°23′12″、北纬18°47′37″–19°02′15″范围,位于海南岛东南部万宁市境内的北大镇,辖区东至市内的龙滚镇,南至长丰镇,西至上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北至琼海市会山镇;牛角岭、看海岭、牛角尖岭、黄竹岭、通天螺岭等47个山头岭片国有林地面积为10923公顷。海拔高度在50米-805米,呈西南–东北向,西南部偏高,保护区管理站下属有5 个管护站点:有后朗管护站、黄山管护站、王道管护站、山架管护站、江前管护站。
二 : 2005年成立中央级生态公益林;海南尖岭省级保护区规划中央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6564公顷。
三 : 2007年成立省级生态公益林;海南尖岭省级保护区规划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521公顷。
四 : 2010年经批准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
主要保护对象及功能:
保护区以热带低地雨林、季雨林等构成的森林生态系统及区内分布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景观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及良好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