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展现山海魅力风情。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增强旅游发展动能、培育壮大商务会展旅游、促进新型旅游消费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升福建旅游品牌形象。其中,意见鼓励厦门、东山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
树立旅游发展标杆 支持建设厦门鼓浪屿等街区
意见指出,要优化旅游发展格局,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三大生态旅游带品质内涵,打造福州、厦门、大武夷三大旅游核心区。突出展现“山”的魅力,加快建设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省级森林步道,将福建省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历史文化区域串点成线;重点展现“海”的风情,沿海岸线建设滨海风景道,打造一批休闲游憩相宜的美丽海湾。
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方面,树立旅游发展标杆,支持福州、厦门创建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等一流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建设 开发无居民海岛旅游
在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指出,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建设和平潭金井邮轮码头改造提升。鼓励厦门、东山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选取若干个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且已有初步开发利用基础的无居民海岛,试点整体开发旅游。
同时,鼓励福州、厦门等城市进一步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加快提高城市知名度,加强相关场馆设施、主题功能区等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商业区旅游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商务旅游产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品牌,推动高端化商务旅游快速发展。
投资文旅景区项目超2亿元 每个奖励300万元
立足产业链招大引强方面,意见指出,可用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博览交易会、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平台,举办文化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实施精准招商。对新引进的境内外企业在闽投资文化旅游景区,落地开工且首年实际完成工程投资额超过2亿元(不含土地及征迁费用),给予每个300万元奖励。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来闽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首年旅游主营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给予每个30万元开办费奖励。
在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和项目方面,支持加快建设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福州古厝保护工程、厦门国际邮轮城等品牌项目。对重大旅游标志性产品和项目给予每个30万元前期规划设计费补贴。支持厦门万石植物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泉州古城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培育文旅网红地标 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促进新型旅游消费方面,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创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培育福州三坊七巷和郊野公园、厦门国际邮轮城、福建土楼、古田会议会址和平潭海峡公铁大桥等文旅网红地标。
此外,意见还指出,应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具体来说,就是提升福州、厦门、武夷山国家一类口岸建设水平,支持莆田、连城、沙县等地机场、码头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