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广场

和谐广场位于平原县城中心位置,平安大街南侧,共青团路以东,北临县政府。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原为居民区,环境较差,1997年实施了拆迁,由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并定名为中心广场。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夜,举行了中心广场投入使用暨亮灯仪式,成为县城主要景观之一,也为城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建成后的中心广场的喷泉、射灯、绿地、高架灯齐全,绿地面积达到了80%。1999年中心广场进行了拆迁扩建,西面拆掉了药联商厦和广场管理办公室,东面扩建至新华路,广场面积也由原来的2万平方米,增加到2.8万平方米。1997年和1999年两次拆迁建设总投资300多万元。2007年县政府投资900万元,对中心广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更名为和谐广场,由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按照文化主题广场设计。从东至西分别为天和广场、人和广场、地和广场,喻意天地人自然万物、人类社会和谐发展。

信息来源:齐河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