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落细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坚决杜绝违反国土空间规划随意选址占用耕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审批。严控耕地转为其他用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对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以“存量”换“增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约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严控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着力优化耕地生态系统功能。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有序实施撂荒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3项措施,积极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粮食财政补贴政策和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调动农民和经营主体保护耕地及种粮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督察执法监管,严惩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以“智慧国土”、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等为抓手,全面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网络,对自治区耕地开展全覆盖、全时段、全类型动态监测。加大督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原标题:宁夏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