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领事馆旧址

英美领事馆旧址为文化旅游景点。

英美领事馆旧址

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沿海港口的侵略和内地路矿的掠夺,不断扩大势力范围,妄图瓜分中国。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9月,清政府在帝国主义的逼迫下签订了空前屈辱的《辛丑条约》。第二年9月5日,依据《辛丑条约》第11款的规定,中英签订《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规定英国得保“利益均沾”之权。附件中有一《续议内港行轮修改章程》,内容为给予英国轮船内河行驶的各项便利。1903年8月,中美又签订了《航行通商续约》,同意将盛京之奉天府(今沈阳)及安东县(今丹东市)由中国自行开埠通商;同年10月8日,中日签订《通商行船续约》,同盛京省之奉天府及大东沟(今东港市)两处开埠通商。从此,英、美、日帝国主义列强把侵略魔爪伸向东北,伸向安东。

1903年,英国决定在安东设领事馆,选址在今锦江山公园东侧。领事馆房屋建成后,英国立即派领事进驻,同时美国在安东的领事权也由英国兼任。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英国人邵兆直(译音)在安东建立怡隆洋行,经办轮船公司。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英美领事撤走,由邵兆直代理英国领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邵兆直去上海,委派怡隆洋行的两名中国职员滕毓钟、刘国芳代为管理。解放后该建筑收归人民政府管理。

英美领事馆旧址是目前丹东地区建筑规模最大、保存较完整的欧式建筑物,是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列强肆意侵略瓜分中国,使丹东走向殖民地化的历史证据。同时,该建筑又是欧式建筑艺术的缩影,为研究欧式建筑艺术提供了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