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省人民政府旧址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辽东省人民政府旧址座落于元宝山南麓的坡地上,始建于1935年,最初为日伪安东省公署驻地。1945年8月抗战结束后,该楼收归人民手中,曾是1945年成立的安东省民主政府和1949年成立的辽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地点。现存两座整体相连的前楼和后楼,通体砖混结构,平面呈“⊥”字形。前楼座北朝南,东西长56米,宽30米,高15米;后楼座西朝东,南北长63米,东西宽30米,高10米,总建筑面积约计4800平方米。整体建筑为花岗岩条石基础,墙体为红砖卧砌,屋顶为歇山式红瓦铺设,前楼正面有雄伟的雨搭,雨搭前有数级石台阶直通正门。
辽东省人民政府见证了丹东行政区域最大的历史时期,是多位老一辈革命家工作过的地方。于2008年6月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历史建筑,辽东省人民政府旧址时代特点独特,具有重要的观赏价值。而作为本地区的重要行政机构所在地,它见证了我们这个城市的发展进步过程,又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保护范围:以旧址正房东南墙角为基点,东40米至教堂路,南110米至天后宫街,西70米至围墙,北100米至原四中学校门前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北各3米,南、西各10米以内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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