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宜宾市科技局获悉,为保障科技型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该科技局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过调整优化科技服务保障,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特别提到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
“十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支持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转化、减免孵化载体在孵企业房租、支持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加快科技项目资金后补助兑现、优化科技服务保障、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帮助科技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条件、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春耕生产中技术指导作用等。“疫情当前,宜宾市科技局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针对疫情防控,积极在治疗方法、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智能医疗设备等方向开展科技攻关。”宜宾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对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未来在科技立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方面将给予倾斜;对贡献较大的科技人员,将优先支持其申报的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和作为第一完成人参与的科技项目。
受疫情影响,不少中小企业面临金融难题,“十条措施”在科技项目资金后补助和科技金融支持方面给予照顾,如明确企业科技金融、技术交易、研发投入等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后补助事项,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加快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和疫情防控领域的科技企业,若符合条件尚未放贷,增加其授信额度,加快放贷审批。
措施还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相关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或按需采取快递邮寄资料等方式提交。对项目负责人因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市级科技计划类项目,经申请核实后最长可延期1年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