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中国社会扶贫网官方网站发布了第四、五批拟认定的《全国扶贫产品名单》。第四、五批全国扶贫产品目录覆盖范围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
据悉,全国扶贫产品的认定工作,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细化实化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和“县认定、市复核、省审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备案并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而进行的。(总台央视记者 施韶宇 郑天皓)
原标题:第四、五批拟认定的《全国扶贫产品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