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门144号民居 北院门144号民居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北院门144号民居 时代:明——清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144号 保护范围:整个院落,面积约231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A区四周各外延5米。 2008年,北院门144号民居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