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鞋村遗址

草鞋村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草鞋村遗址位于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草鞋村,西临南流江分支—廉州西门江,20世纪80年代发现。草鞋村遗址考古的重要收获是城址的确认及大规模、完整的汉代制陶作坊遗迹的发现,在我国南方地区汉–古上较为少见。

遗址于20世纪80年代发现。2007年至2008年,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遗址进行考古发掘。遗址分布面积13,310平方米。发现陶窑、砖窑共22座,建筑遗址5处,水井5口及一批作坊遗迹,呈环状分布于小岭的坡坎四周。出土云树纹和兽面纹瓦当、几何印纹陶片、陶器及大量的筒瓦、板瓦残片,也有米字纹、方格纹及方格带戳印纹陶罐,水波纹陶钵,瓦当,陶垫,陶拍、网坠等。初步确定为汉代岭南地区重要的官营手工业作坊,为集制陶作坊和窑场于一体的汉代遗址。

草鞋村遗址考古的一个重要收获是大规模、完整的汉代制陶作坊遗迹的发现,遗址规模之大、功能之系统、保存之完整,在我国南方地区汉–古上较为少见。对研究中原砖瓦制作技术南传和汉代官营手工业制度,寻找汉代合浦港及合浦郡治具有重要的史证价值。

草鞋村遗址对研究中原砖瓦制作技术南传和汉代官营手工业制度,寻找汉代合浦港及合浦郡治具有重要的史证价值。2013年3月,国务院将该遗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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