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权府寺丞请开堂疏》碑

《提刑权府寺丞请开堂疏》碑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提刑权府寺丞请开堂疏》碑

时代为宋。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博物馆内。此碑雅丽勒之金石,以存佛教故事。

碑原存德山古乾明寺内,1979年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迁至滨湖公园内,1994年再迁入常德市博物馆内。宋碑原在的古乾明寺始建于唐代,之后历经修复,1943年常德抗战中毁于兵燹。1958年残余建筑被拆除,只留下宋碑。《提刑权府寺丞请开堂疏》碑长198厘米,宽126厘米,厚13厘米,碑质砂岩。宋绍定元年(1228)创立,正面碑额为阴刻楷书“提刑权府寺丞请开堂疏”。碑四周阴刻纹饰。碑字体楷书,工整秀丽。碑文记载寺庙开堂和僧徒受戒的内容。碑阴列举寺庙的田产数目。落款为“提点刑狱兼常德知府林”。据《职官表》考证,碑文为当时常德知府林中文撰写。此碑对宋代佛教和寺庙土地占有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1959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114。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