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书院”石刻

“龙潭书院”石刻为桂阳县文物保护单位。

“龙潭书院”石刻位于桂阳县一中院内,时代为清光绪十三年(1887),类别为石刻。

“龙潭书院”石刻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石刻基座四周向外延伸30米

建筑控制地带:石刻基座四周向外延伸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