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优化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绘制“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一张蓝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2021年至2035年为规划期,以2020年为基准年,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森林、草原、湿地、水、矿产、土壤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气象、地质、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数据资料,全面摸清生态本底;利用本行政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及其他专项生态评价成果,分析国土空间利用现状,系统诊断生态问题,识别生态安全格局,预判生态风险;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从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受损重要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碳汇能力提升、规划任务完成考核等方面,科学确定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强调,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和自然地理演变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实施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要结合“三线”划定方案和基础评价成果,科学划定修复分区,提出分区修复方向;要统筹森林、草原、湿地、流域、沙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及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要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功能重要性、敏感性和恢复力,部署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据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和共识,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建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