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四川省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推行国有建设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改革的通知》,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导向,创新国有建设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制度,探索以建筑功能使用需求为主体的综合性用地管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四川省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混合用地是指土地使用功能超出用地兼容性规定的适建用途或比例,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组合表达的用地类别。四川省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改革则主要针对主导功能为工业、科研和仓储用地项目开展。
该负责人说,改革坚持市场导向、规划先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新型产业类型和业态特点,综合考虑区域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建立鼓励类、有条件类、禁止类混合用途清单,引导多用途混合用地。坚持用途引导,节约集约,以符合规划、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为前提,兼顾相邻用地单位的意见,在区域用地结构控制范围内鼓励按规划实施多用途混合利用,促进产业融合、布局优化及转型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以法律法规为底线,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改革,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保障。
四川省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混合用地主导性质的用地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均应大于宗地总面积的60%,地块容积率上限以主导性质为准。同时,鼓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设置混合用地并将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不同层级中心区域和不同的功能分区,科学研定主导功能用地的最低比例,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用地的平衡。对符合混合用地利用要求的,市场主体可依法申请规划条件,并按照要求完善用地手续。
四川省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多用途混合用地的出让年限,鼓励根据主导用途产业类型特点,合理确定出让最高年限。鼓励结合产业政策、生产特点和生命周期等因素,通过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