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前后,大范围强寒潮席卷我国中东部地区。与此同时,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议题是如何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和控制全球变暖。
面对看似“矛盾”的议题,人们不由生疑:为什么要控制全球变暖?冬季温暖一些不好吗?强寒潮是不是“打脸”全球变暖?其实,强寒潮与全球变暖并不矛盾。全球变暖指全球年平均气温总体呈偏高趋势,个别年份仍会出现冷暖波动,会有强寒潮发生。事实上,正是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高温热浪、干旱、洪涝、台风、寒潮等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增加、强度增强。在全球变暖背景下,近年来全球极端冷事件并不罕见。
当前,全球变暖总体趋势没有改变。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声明》指出,2020年是有记录以来全球平均气温最高的三个年份之一;过去五年(2016—2020年)和过去十年(2011—2020年)分别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五年和十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个连续十年都比1850年以来的前一个十年更热。
那么,为什么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冷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强度往往非常强呢?这是因为全球变暖导致气候更加不稳定,极端冷事件强度增大。全球变暖改变了全球大气环流经向度等特征,并影响局地气候。此外,北极增温也是极寒天气发生的重要原因。北极地区增温速度是全球的2至3倍,已成为全球气候变化响应最敏感的区域。在增温趋势下,北极涡旋减弱,冷空气南下会使相关地区气温明显降低。
有人可能会认为,不再严格地控制全球升温,让寒冷的冬季更暖和,可以让大家少受点寒冷之苦,但那并不现实。《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21)》表明,近年来我国极端冷事件次数总体减少,但极端冷事件的强度并未减弱。
种种极端天气,再次敲响警钟,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给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经济社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和风险,是全球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加强防范和应对能力,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仍然极有必要。
在全球变暖背景下,社会和公众往往容易忽视对极端冷事件的防范和应对。但极端冷事件容易给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仍需高度重视。应强化极端冷事件应对举措,完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联合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和危害。与此同时,要加强致灾机理研究,提高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灾害风险预警能力。
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对冬季低温天气的防范,预计明年1至2月冷空气活动将明显转强,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气温可能比常年同期偏低,发生阶段性极端寒潮事件的可能性大。各地需要继续防范低温天气的不利影响,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调度和供应保障,做好春运保障工作,加大森林草原和城乡的防火力度。(国家气候中心气候服务首席专家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