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飞来殿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庙飞来殿坐落于四川省峨眉县城北2公里的飞来岗上,是中国古代道教建筑。
飞来殿俗称“大庙”,始建年代无考,重修于北宋淳化四年(993年),名天齐五行庙。元大德二年(1298年)重修,元泰定元年(1324年)始告落成,改名东岳庙。明万历三年(1575年)始供佛像。此后又增建山门等,佛、道杂居,称为大庙。现存宋元至明清等各代构成的建筑群,内有《宋淳化四年重修庙记》和《元泰定四年重修东岳庙记》碑,占地总面积约1988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1940平方米。殿内原来还供有东岳大帝的神像,但早已毁弃不存。
飞来殿,坐西向东,正面的檐柱三开间,长达18.28米,内柱分成五开间、进深五开间。大殿平面上的柱子分布呈减柱造法,檐柱上还施以栏额和平板格,平板枋上置有斗拱,斗拱都为六铺作单秒双下昂,上昂向上卷成象鼻形,下昂雕刻成龙头,十分精美、华丽。明间的左右两柱上通体塑有泥胎蟠龙,造型生动,栩栩如生,具有典型的宋、元时期建筑风格。殿为歇山顶,顶上覆盖有小青瓦,是明、清时改建时铺砌的。
1988年1月,大庙飞来殿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以距山门东侧30米为界,南至以距飞来殿南侧55米为界,西至以距西坡寺西侧20米为界,北至以距飞来殿北侧35米为界。占地面积2.04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陶瓷厂东侧乡道,南至虎头山山脚,西至距西坡寺西侧水平距离100米处,北至距飞来殿北侧水平距离150米处。占地面积10.916公顷。
延伸阅读: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