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大观楼

宜宾大观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观搂,又名谯楼(古时筑于城门上用以燎望的楼),位于宜宾市中区西街口,是宜宾市的标志性建筑,四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观楼高28米,长31.6米,宽20,4米,量长方形。登楼眺望,远山如画,双江若带,令人心旷神怡,由此得“大观”二字名之。整个楼分四层。底层用石砌,中有十字形通道,可容车马通行。楼西,有两道各29级的石梯,直通楼厅。上面三层,全系斗拱木质结构,四角飞檐,凌空翘首,窗棂檐楯,皆出能工巧匠精心雕镂而成。四周棂窗,高敞明丽。整个楼形建筑精美典雅,巍峨雄壮,保持了我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因为形似北京的天安门,在当地有“小天安门”之称。在二楼东檐端,挂有“大观楼”三字匾额,每字见方1.5米,酣畅淋漓,挺拔雄健,是乾隆年间知府托隆的幕僚冀宣明所书,并由叙府内城居士严亚丁於清朝乾隆年间撰写相关碑文记载。

据说当年冀宣明在书写“大观楼”三字时,先写“大”和“楼”二字,“观”字最后写,但写到最后一笔时,冀宣明感到腕力不足,遂用脚尖踢了一下笔托,才得以完成了观字。但由于用力过猛,墨水溅起,将站在一旁观看的知府托隆的衣服弄脏。托隆很不高兴,幸好冀宣明机警,在最后题下款时,未写自己的名字而写上了“长白托隆题”。这下托隆才转怒为喜,所以至今匾上未见冀宣明书的字样。由于大观楼声名远播,托隆也就把冀宣明举荐为官。

民间还有传说。“大观楼”三字为一乞丐用扫帚书写。因何有此传说,且影响甚广,大概是由于在解放前,大观楼早已年久失修,楼台窗棂残破不全,栋梁屋檐腐蚀,楼下通道成了乞丐栖息之地,楼上则为观火报警和关押“壮丁”之所,整座楼宇萧瑟凄凉。在大观楼西檐下,有“西南半壁”四字匾额,潇洒流畅,俊秀苍劲。题写“西南半壁”四字匾者,是成都华阳人以进士选入翰林院的顾汝修。顾在翰林院“三年考满”之后,担任过两任高官,一为代表清乾隆王朝出任过安南(今越南)公使,一为担任清廷大理寺正卿(古称廷尉,相当于后世全国最高法院院长)。顾是四川人,又出任过驻安南的公使,深知宜宾在西南所具战略地位,故选此四字书赠宜宾(也是应另一华阳人田某之请而写)。此匾挂在大观楼已237年。“西南半壁”四字,其实并非顾汝修创造,乃源于一首旧诗:石城门峻谁开辟,更鼓误闻风落石。界天白岭胜金汤,镇压西南天半壁。

此诗为唐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派人与南诏修好,经过宜宾县石城山而写。顾汝修能精选此诗结句中的四个字以赠宜宾,反映了他对宜宾历史的某些观点和见解确实很有卓识。此四字气势恢宏,准确生动,发人深思,引人入胜。

大观楼修建于何时?有两种传说。一说唐元和五年,刺史张九宗所立《韦南康纪功碑》载,楼为唐德宗时,戎州都督韦皋所建,可惜碑与碑文早已无存。另一说,根据《宜宾县志》载,清雍正廷尉邓时敏作的《叙郡谯楼记》称:乾隆年间,“宜宾都司谕修……言郡有谯楼(在府署之东)创自明代嘉靖中……”。后一种说法较为确切。明朝末年,谯楼毁予兵火。清康熙年间,知府张利宾重修,至乾隆甲申年间又遭火焚。次年,知府托隆再建,并定名为大观楼。明朝末年,谯楼毁于兵火。清康熙年间,知府张利宾重修,至乾隆甲申年间又遭火焚。次年,知府托隆再建,因其面临滇池,远望西山,尽揽湖光山色而定名为大观楼。

解放前,大观楼年久失修,楼台窗棂残破不全,栋梁檐檐腐蚀,楼下甬遭成了乞丐楼息之地,楼上则为观火报警和关押“壮丁”之所,整座搂宇萧瑟凄凉。解放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修葺大观楼,使之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雄伟壮观。游人既可到楼内图书馆看书,又可登楼欣赏古建筑的精湛艺术。凭窗一览古城风貌。在大观楼后往西街方向,至西城角街为止,这一块地盘旧称为”府堂坝”,说明以前宜宾的县府就在此地。

由于长期的雨水冲淋使大观楼的二三重檐部分椽子已朽,尤其是三重檐更为严重,有的地方已经承受不起瓦的重量,导致大观楼部分坍塌。2003年——2006年宜宾市作了大量维修工作。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至四周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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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