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院摩崖造像及刻经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北山院建筑相当宏伟,殿内有就山势开凿的石刻大佛一尊,大佛为半身,仅头部就高4米、宽4.5米,两侧有十八罗汉。殿后石壁摩崖造像也极为壮观。北山院所在地魏城,历史悠久,西魏建县,唐属绵州,处在四川通往北方的重要驿道金牛道中段。因此,北山院自建成后,成为当时一个重要的佛教圣地。到宋神宗时期,当朝政府曾拨专款对北山院及唐代摩崖造像进行维护,清朝政府也曾对此进行维修。到上世纪60年代,为避免风雨对摩崖造像的影响,绵阳地区曾专门拨款在石壁上修建房屋。
1985年,北山院摩崖造像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300米至顶北山玉珠村与先锋村交界处,向南外延300米至北山鱼柳嘴,向西外延300米至北山山脚,向北外延300米至金华村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50米至后山(玉珠村六组边界处),向南外延150米至林场旧基,向西外延150米至北山山下地外崖边,向北外延150米至金华村一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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