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印发《安徽省加强草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统领,加强草地保护管理,推进草地生态修复,改善草地生态状况,促进草地合理利用。
《意见》提出,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地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地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草原草地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全面查清草地类型、权属、面积、分布、质量以及利用状况等底数,建立草地管理基本档案。要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明确草地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要将草地规划纳入国土生态安全空间规划,结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划定各地草地开发、限制开发及禁止开发区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草地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各类非法挤占草地生态空间、乱开滥垦草地等行为。建立健全草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要求,建立完善草地监测评价队伍、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强草地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遥感卫星等数据资源,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草地监测网络,强化草地动态监测。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补插、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草地植被恢复,加快退化草地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地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在水土条件适宜地区,实施退化草地生态修复,鼓励和支持人工草地建设,支持优质储备饲草基地建设,促进草地生态修复与草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