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排查、强化预防预备、强化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全面履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压实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市场主体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每名人员、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对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通知》提出,各地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逐项消除风险隐患;加强汛期巡视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应急避险场所;对景区内漂流、潜水、游水、游船等项目开展细致摸排,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指导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旅游路线;旅游期间,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安排;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安全驾驶。
《通知》明确,各地要细化实化险情应急处置、突发事故救援、人员转移避险等具体措施,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加强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涉水项目,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要组织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抓好演练经验总结,做好演练成果转化,着力提升防汛救灾实战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增强联动协作意识,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做好工作对接,理顺防汛救灾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能做到响应及时、组织有力、救援到位。各地要广泛开展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