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 第一批进驻平谷昌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7月6日介绍,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式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北京市平谷区和昌平区,开展为期30天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7月6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昌平区分别召开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努力推动首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督察组组长表示,此次进驻督察将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两部党内法规开展,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除了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还将深入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其背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副组长就被督察对象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并对督察组严格执行督察纪律、接受监督等进行说明。

北京市平谷区委书记、昌平区委书记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督察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一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督察进驻期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5日),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第二轮第一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