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发布《市总田长令》(2021年第1号),明确了年度田长制任务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复耕复垦年底现状耕地达到166万亩、年底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可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持续推进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开展撂荒地全面摸底整治、严格落实百万亩粮菜生产任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田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等8项重点任务。
据了解,今年3月底,北京出台《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行田长制,提出保护建设利用好1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0万亩。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建立,通过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三长联动、一巡三查”,实现北京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体保护。
根据《意见》,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落实田长制的责任主体,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市级田长负责监督责任区域的田长制执行情况;区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乡镇和村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健全基层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明确管理主体,实现管理全覆盖。配套建立田长调度、巡查检查、督导考核、信息报送和交接清单等5项制度。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数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围绕农田“优化、保护、建设、管理、利用”五个环节,《实施意见》明确了田长制工作具体任务: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耕地调整,实现落地上图、四至清晰、布局合理、质量合格,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