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衙大堂 县衙大堂位于无棣县老城区十字大街东北角约100米处,保存完好。1370年(明洪武三年)建。1558年(明嘉靖三十七年)重建。县衙大堂起建于二轴砖基之上,坐北向南,硬山亭式单檐砖木结构。四梁八柱,青砖碧瓦、方砖铺地,檐下平列彩绘风板,朱柱格棂透窗,红门翠扇,气势壮观。1986年4月,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月,被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