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墓

东方朔墓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东方朔墓位于陵县神头镇附近的田地里,已无任何地上建筑,封土高约三米,直径十几米,墓旁有一座前些年修建的祠堂,已塌毁,墓前有陵县人民政府1984年立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牌。

从东方朔墓向前走约一公里,即是厌次故城遗址,史书上记载东方朔是厌次人,现在厌次故城也已无存地上建筑。

再向前走不远,路边出现数十座高大的古墓,大的封土有七八米高,直径二三十米,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墓的主人是谁,据考证为汉墓。

东方朔故去后八百多年,唐代颜真卿任平原郡(今陵县)太守,他重修了东方朔墓,并提写了“东方朔画赞碑”,现在“东方朔画赞碑”已成颜体书法的代表作,原碑真迹尚存,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现于陵县文博苑内建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