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旨在促进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激发新动能、形成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知提出,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研制了《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认定工作的总体目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基本内涵、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考核管理做出具体要求,明确相关单位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应具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完备,能够满足旅游者的运动体验需求”“体育旅游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全年持续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等条件。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按照《方案》严格推荐申报程序,做好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3家。2017年公布的30家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不占用推荐名额,需对应申报要求报送2018—2020年创建工作情况(含数据),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将共同组织创建验收。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于6月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见习记者 赵腾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