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湖南举行

5月19日至20日,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举行。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中,坚持整体性保护是一项重要原则。自2007年设立我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全国已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有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9年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

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在保护非遗的同时对其得以孕育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要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重点工作和建设工作力度,夯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作,强化监督考核,边干边总结经验,坚定文化自信,提高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共同努力。

交流会上,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通过验收的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新设立的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来自以上9个生态保护区的代表就近年来的建设工作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相关主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武陵山区(湘西)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感受了当地民众广泛参与文化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记者郭人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