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速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35年,新增退化草原治理面积达到400万亩,河北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5%。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意见》提出,建立草原保护制度,实行基本草原用途管制,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合理均衡利用草原资源。

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繁育、利用审批与监管。加强草原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开垦、占用草原和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等行为,依法开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围绕河北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规划目标,持续巩固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休耕种草180万亩,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强化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加强草原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不断提高绿色防治水平。

《意见》明确,完善草原确权登记和承包经营制度,有序开展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推动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有序开展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现草原资源登记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林(草)长制,为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