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年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部门协作会商机制,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5个方面。到2025年,天津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3.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0%。到2035年,天津市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稳步提升,林草资源质量显著提高,林草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基本实现林草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天津将全力推进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围绕林草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监管执法、基础建设和深化林草领域改革等方面开展工作。(记者段春祥 通讯员高正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