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

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位于青岛市南区中部的观海山南坡,沂水路11号,面对小青岛和青岛湾,处于当时青岛市中心处,是当时德国胶澳总督办公的地方,又称“总督府”。

这座由花岗岩砌成的“总督府”,始建于1903年,1906年竣工。是一座砖石和钢木混合结构的建筑,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耗资85万德国马克。

建筑采用19世纪欧洲公共建筑的对称平面,主面为三纵五段的对称处理,中轴线非常突出,建筑平面呈“凹”字型。配以折线型屋顶,覆以筒式红瓦,开启有弧状屋面窗,顶侧装有铁栏杆,既用于装饰,又做避雷针,十分精巧。总督府为5层楼房,主体高20米,1、4、5层楼均为窗户较小的辅助性房间,主要办公室都在2、3层朝阳的一面,走廊均在背阴的一面。办公室宽敞明亮,门窗很大,办公室外还有长廊式阳台,室内除装有柚木护墙板和地板外,别无其它装饰,使人感到庄重朴实。整个建筑外形非常庄重,处理手法也非常严谨。大楼外为一拱圈形大门,进门则是2层。2层的门厅和3层的会议厅及主要大厅都很高大。由于它背山面海,楼前广场空间开阔,更显得蔚为壮观,在建筑方位多不规则的青岛市区内,它是少见的一座近似正南正北的建筑物。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侵占青岛,总督府成为日军驻青岛守备司令部。1922年,中国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收回青岛,此楼成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1929年4月,总督府又为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同年7月成为青岛特别市政府的所在地。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总督府又成为日伪最高统治机关所在地,先后称为“青岛特别市公署”,“青岛特别市政府”。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总督府再次作为青岛市政府所在地。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这座办公大楼先后为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所在地。现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办公场所。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