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举办定点帮扶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学习培训班。最高检定点帮扶的云南省西畴县、富宁县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的陇川县挂职帮扶干部、基层党政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共42人参加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从定点帮扶县实际出发,围绕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精心设计课程,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鲜活。既有现场教学,又有专题讲座和分组研讨,从实践、理论、研讨三个层面为学员充电赋能。培训以现场教学为主,组织学员到桐庐县梅蓉村,余杭区青山村、永安村,临安区上田村、洪村,淳安县下姜村,安吉县余村等7个村参观学习,让学员们现场听、现场看、现场问、现场学。专题讲座以“浙江‘千万工程’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介绍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既讲解理论,又分析案例,特别是结合云南文山实际,对“千万工程”经验如何在云南落地提出建设性意见。研讨交流中,学员们结合所见所学所悟,交流思想认识,分享成果体验,达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体验深度融合的目的。
学员们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浙江“千万工程”的理解,学到了其中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等经验,获得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的启示。学员们纷纷表示,将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把浙江的先进经验做法带回所在县,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举措,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县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定点帮扶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学习培训班